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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市委办发[ 2014] 91号)

2015-04-13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文件

市委办发[ 2014] 91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

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

20141211日)

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经市委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营造从严规范的组织生活新常态

    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是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举措。我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一些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存在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等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从严从实抓好规范规矩,党员的党性意识得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提升。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把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以营造从严规范的组织生活新常态为目标,全面建立“智慧党建”信息化运行平台,坚持制度加技术,完善抓常、抓细、抓长的方法,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开放互动式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使组织生活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监督配套协同,做到全覆盖、起作用、有活力,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杭州高起点上的新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二、深化提升日常组织生活质量

    1、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要作为党员培养良好党性党风的规定动作,真正坚持,严格执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和支部建设等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贯彻支部决议,组织党员学习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区、县(市)委书记和县乡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党校、讲师团等师资力量要向基层“三会一课”倾斜。

    2、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把落实“三会一课”与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结合起来,每月固定一日(5日、15日或25日)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以及组织党员上党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做到日子好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使党员固定活动日融“三会一课”为一体,让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好落实。

    3、健全完善党员党性锻炼制度。坚持把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党员增强党性的重要遵循,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倡导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体验式党性锻炼,与党的理论学习、正反面典型教育有机融合,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充分发挥“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在职党员领办“微心愿”等载体作用,在加强党员与群众联系中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促使党员感悟宗旨、践行承诺,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三、高标准开好基层组织生活会

    1、坚持以上率下,直接指导。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1225日至次年15日之间。市县乡三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全程指导其他至少一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要与基层党组织书记交流思想,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加强帮扶指导;听取组织生活会安排情况汇报,指导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就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及时了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可能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

    2、严把会前“三关”,充分准备。把好全员参与关,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提前通知每名党员,组织党员学习,做好思想发动。对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采取上门送学、发微信短信、依托网上党支部等方式,有效扩大党员参与面。把好谈心谈话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把好问题分析关,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区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

    3、认真组织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总支建制的基层党组织要先召开班子会议或班子扩大会议,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对照检查会和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支委对照检查会,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支委对支部的对照检查提出意见、认领责任,然后支部书记带头、支委依次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相互批评、简要表态。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通报支委对照检查情况,党员对支部的对照检查开展评议、提出批评意见,然后支部书记和支委带头、党员依次开展个人自评,其他党员进行相互批评。

    4、加强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研究,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在、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落实到人,并向党员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建立整改跟踪机制,通过上级党组织督查、党代表巡查、群众监督等形式,确保整改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要在整改见效的基础上,形成简便易行的制度规范并抓好执行,以即知即改的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四、严格动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坚持分类指导,明确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每半年评议一次,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总体评定。民王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参与中心工作等情况。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各地要结合实际,分类确定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2、实行“四评一公告”,规范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亮分公告的程序开展。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进行自评打分。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测评。组织评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先锋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亮分公告,民主评议的结果,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告,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区分不同等次,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为先锋党员的,要结合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对评为合格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开展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争先;对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按照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要求,妥善做好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工作。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在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基础上,采取每月报告、季度考察、半年分析、期满评议等方式促其改正。

    五、运用“智慧党建”夯实组织生活

    1、开发建设全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认真贯彻《杭州市“智慧党建”工作规划(2014-2018年)》,开发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系统,搭建全市基层党务主干系统和工作平台,推进业务流、工作流、数据流的融合,加强数据留痕和过程管理。要善于运用制度加技术,以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为基本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管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民主评议党员等基层党务工作体系,系统改进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

    2、加强数据深度运用。结合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五星级管理要求,坚持数据思维,推进精准管理。要健全完善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信息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动态量化管理,及时掌握分析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定期研判基层党组织总体运行状况。各地各单位每年要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分类定级,以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二级党支部建设、健全区域化党建机制等为重点,不断完善和严密组织体系。每年年底各级党委要部署开展一次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查清流动党员去向,探索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等做法,把流动党员有效纳入党组织的管理,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全覆盖。

    3、创新“网络+网格”组织生活。依托“智慧党建”开辟网上组织生活阵地,适应党员流向的变化,探索开展网上党支部、党建微信公众号、QQ群、微社群等工作,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互动交流,鼓励党员参与活动主题设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参加,广泛开展开放互动式组织生活。深化网格党建、网络服务,坚持线上线下“双网”融合,健全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格局。探索跨单位、跨组织、跨行业、跨区域的党组织生活,总结推广互联网时代区域化党建工作新经验,促进区域党建资源共享、同向发挥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1、落实领导指导责任。各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抓起,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各级党委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定期对基层组织生活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研究提出丰富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具体措施,加强工作领导。区、县(市)委组织部和市直综合部门组织(人事)处要善于抓点推面,既重创新又抓落实,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2、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依托“智慧党建”信息化运行平台,配套建立严格考勤、检查评估、亮分公示、谈话提醒等制度,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要如实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党组织请假。要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严禁以组织生活名义开展联欢、旅游、娱乐等活动。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开展组织生活不得向党员发放误工补贴。

    3、强化考核督查推动。从严规范和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区、县(市)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及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是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任务。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每年要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全市将结合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等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和对口检查,督查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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